冉魏
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冉氏为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冉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养孙,遂从石姓。屡从征伐,多有战功,位高爵显。太宁元年(349)石虎死后,闵持权擅专朝政,屡谋逆废立,先后废杀赵帝石世、石遵、石鉴。青龙二年(350),称帝,改元永兴,国号大魏,复冉姓,史称冉魏,都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次年,灭后赵。永兴三年(352)为前燕所灭。
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冉氏为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冉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养孙,遂从石姓。屡从征伐,多有战功,位高爵显。太宁元年(349)石虎死后,闵持权擅专朝政,屡谋逆废立,先后废杀赵帝石世、石遵、石鉴。青龙二年(350),称帝,改元永兴,国号大魏,复冉姓,史称冉魏,都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次年,灭后赵。永兴三年(352)为前燕所灭。
①(?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执政时期,任卓尼尔职,管辖近拉萨之占达、墨竹工卡、乌苏、江堆达、鹿马岭五塘等处驿站,后参予珠尔默特谋反,阻断台站,断绝中央与西藏的文书往来。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1651清初大臣。满族。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初随族人古思哈等归附清太祖努尔哈赤,编入牛录,隶正白旗满洲,旋改隶镶白旗满洲。有文才,娴习文史,奉命掌书记事。后金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礼部
指新疆玉。《管子》云:“贵用禺氏之玉”。禺氏即月氏之异译。时月氏分布于今敦煌一带,地当新疆进入中原之孔道,故中原人称新疆玉为禺氏玉。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次子,※僧格异母兄。顺治十年(1653)父死,僧格继位。因争夺遗产,与僧格纷争,联合长兄车臣共击僧格。因卫拉特“丘尔干”(联盟)首领鄂齐尔图汗引兵支持僧
见“夷离毕”(760页)。
见“瓜藤亲”(584页)。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1119—1172金朝大臣。字元履。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历仕熙宗、海陵、世宗三朝。熙宗皇统二年(1142),登进士第。六年,任尚书省令史。海陵为相,专愎自用,仅其
参见“家素谋”(19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