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一说为都儿鲁斤诸部之一。又作朵儿边、朵鲁班、秃鲁班、度礼班、都鲁班。由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的伯父都哇锁豁儿4个儿子之后裔组成。蒙古语称“四”作“朵儿班”,因系四子之后,故名。游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王子。字义孙。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次子。自幼聪颖,受父宠爱,立为世子。及长,力壮善射。汉昌元年(318),大司空靳准作乱,杀国君刘粲,广诛刘氏子孙。他没于黑匿
见“阿真同真卫”(1237页)。
萨满教的一种由众多神灵组合的神祗。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传说是达斡尔族最早崇拜的神,清初该族从黑龙江北南迁时,只供此神,本世纪初已消失。由24个特格(组或座位)组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此词源于唐代,意为“各色各目”、“诸色名目”、“种类”等,有时亦指“姓氏稀僻者”。元代成为对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来华各族人的统称。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臣民大体按
见“卜儿孩”(19页)。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官名。①指元代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军民总管府总管。元初在全国设诸路总管府,并延至少数民族地区,称军民总管府,任命当地豪酋为总管,颁给金符,秩从三品,管理本地或本部军民事务。至元七年(1270),元置
?—1151金大臣。本名迪辇阿不。奚族。萧氏。辽中书令特末孙,金平章政事、越国王※萧仲恭子。初为兰子山猛安(千夫长)。海陵时为宰相,欲取人心,荐大臣子以为达官,遂为礼部侍郎。后因海陵纳其妻妹耶律弥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