刬马军起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辽代女真五国部之一。又作越离覩、斡离都、玩突,《满洲源流考》改作伊覩图,谓乃满语(女真语)“明显”之意。分布在今黑龙江省桦川县境,今梧桐河会松花江处对岸之万里霍通,中外学者皆认为是该部中心所在。辽圣宗
参见“哈拉吉”(1634页)。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政府中管理库藏及财物收支的机构※拉恰和※孜恰的称谓。拉恰设在大昭寺内;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位于布达拉山上,“孜”即山上之意。两机构的主管官均称“强佐第巴”。因它们是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中握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
唐时南诏衙署名。为军事机构,掌管军事机密情报。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参见“阐”(2105页)。
朝代名。 ①即东汉。 ②五代之一。沙陀人刘知远所创建。后晋开运三年(946),开封为契丹军攻占,后晋亡。次年初,后晋河东节度使、太原王刘知远,闻契丹将闵帝石重贵北迁后,于二月遣牙将奉表于契丹。寻于太原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约延载元年(694)后,取代※阿史那仆罗为可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亦未获十姓部众拥戴而失位。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西山脚下。藏语称“隆务大乐法轮洲”。元大德五年(1301)该处建有小寺。明初由隆务地方土官之子三旦仁钦建成该寺,为萨迦派寺院。其弟罗哲僧格被明朝封为“弘修妙吾”国师,
西域古国名。一作大宛、破洛那、沛汗、捍、跋贺那、判汗。又谓古渠搜国。位于今中亚费尔干纳地区。王姓昭武,字阿利柒。都城方千里,兵数千人。地产朱砂、金、铁。农业、园艺业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