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各勐负责管理水利灌溉系统的专职人员。主要负责组织人员兴修沟渠和分水灌田。傣族地区各级封建领主为确保各种贡纳和实物地租的征收,对农田水利特别重视,宣慰使司署(西双版纳地区最高
见“拉加里赤钦”(1372页)。
1543—1588即三世达赖喇嘛。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明史》作索南坚措。藏族。生于拉萨西郊堆垅地方玛氏贵族家。父南结扎巴为穷结宗本,母系帕主属下官员之女。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 4
?—1770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见“赛里舍”(2468页)。
见“觉行国师”(1754页)。
(1768或1791—1797) 清嘉庆年间南笼起义首领。小名阿成,又名韦德明,绰号七绺须。贵州南笼府(府治今贵州安龙)当丈寨人。布依族。出身贫寒,务农为业,喜习拳棒,颇精医道,平素好交游,并助人为乐
宋元时回族商人、诗者。祖籍西域,先祖经商至广州。父蒲开宗移家泉州。南宋咸淳七年(1271),知梅州。为人俭约,于民毫无所取。以两瓶井水放在案上,激励自己要象清水一样清廉。州进士杨圭赞其“曾氏井泉千古列
①元代云南孟定路土官。傣族。忽甸土官忽鲁马子。至元二十九年(1292)十二月,受麓川路军民总管达鲁花赤阿散之子招,入觐元朝,进金索、鳞胆、毡衣、虎豹皮等,并进言:其地东南邻境,未附者约20万,慕化愿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