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军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见“腾里可汗”(2372页)。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又作达万户、达垅巴万户,《元史》作思答笼剌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
见“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935页)。
见“槐因亦儿坚”(2312页)。
见“萧瑟瑟”(1999页)。
明代在辽东地区开设的互市。以木材交易为主,区别于以马匹等牲畜交易为主的※马市。东北蒙古兀良哈三卫地区及女真地区盛产优质木材,而明朝因不断大兴土木工程,木料奇缺。万历二十三年(1595),明廷应朵颜卫头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十五世纪藏族高僧。又作班丹扎释、班丹扎释巴藏卜。明永乐五年(1407),应明帝邀,赴南京。曾奉明帝命,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致使“远夷率服,边境
我国蒙古族使用的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蒙古国境内。使用人数约500万。中国境内蒙古语分为西部、中部、东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