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阳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即“波路”(1516页)。
见“合撒儿”(835页)。
书名。吴蔼宸著。1935年商务印书馆刊行。是书为作者1933—1934年在新疆考察时的见闻记。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13章,记述自天津至迪化、古城、塔尔巴哈台、伊犁等地考察沿途见闻。下篇7章,简述新疆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见“高昌”(1907页)。
即“驯鹿”(942页)。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在中书、枢密位之下。有统军、煌行两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明代回民起义。嘉靖十四年(1535)正月,以马兴为首的甘肃会宁回民首义反明,一举占踞甘南阶州(今甘肃武都县)铁炉山,杀千户王灵凤。陇南数县回、汉人民群起响应。义军依阻山谷,凭高踞险,纵横陇蜀之间。五月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汉文又译作杀、察、煞,始见于《周书·突厥传》,如突厥的“左厢察”、“右厢察”,回鹘的“左杀”、“右杀”。为别部领兵者,可建牙帐,专治一方,地位仅次于小可汗,多由可汗子
见“耶律必摄”(1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