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渣儿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明代女真三大部之一。是对海西、建州女真之外,文化较后进部分女真的泛称。居地大体北至外兴安岭东端,东抵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南达绥芬河流域,西接张广才岭,即今松花江下游,图们江、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以东地
见“敌烈部”(1882页)。
藏族部落名。位于西藏班戈县境内,北越扎加藏布河,南近巴木错湖,东北临安多县,呈南北长、东西窄之长条形,水草丰茂。最初居民仅数户,后纳木错湖畔牧民陆续迁入,遂形成一大部落,定名“朗如”,意为“来自纳木错
?—387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坚时(357—385年在位)任尚书令,封魏昌公。前秦太安元年(385),苻丕在晋阳即帝位后,自长安率壮士3千投奔之,拜太尉,进封东海王,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参见“取鸾书”(1329页)。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参见“皆木玛”(1623页)。
古城名。又作屈真川、吐护真。“贺真”,吐谷浑语,意为“土河”。吐谷浑入居青海后,以其先祖所居之河名命名此城。故址在今青海西南茶卡盐池附近之柴集河(一说在惠渠)。南北朝时吐谷浑可汗夸吕据此。西魏恭帝三年
见“罗桑贝丹意希”(14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