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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见“黄瓜堆”(2018页)。
学堂名。清代为宗室子弟所开办的贵族学堂。宗人府办。左右翼分设两学。由府请旨简派亲郡王2人总理学务、京堂官3人以轮值稽察功课,由府挑选宗室长老多人“引见”,授为正副总管以直接分管两学。每学,设满书教习3
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
?—1140女真大字创制人、金大将。女真名谷神,又译作兀室、悟室、胡舍。女真族。完颜氏。完颜部首领之一欢都子。为人深谋多智,从太祖阿骨打征战,屡立功。受阿骨打之命,依仿汉文楷字,因契丹字,合女真语,创
见“乌苏里江”(341页)。
见“伊屠於间鞮单于”(813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