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即“王宪章”(210页)。
古地名。在今辽宁朝阳市西北,老哈河上游。秦汉之际,东胡邑于此。西晋时,鲜卑宇文部亦在此建牙帐。唐代,其地为平州北境,契丹南界,曾设紫蒙戍。开元二十二年(734),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初平契丹,即于此大阅以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宇文觉”(897页)。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豆留䩭领部而得名。晋太元十四年(389),豆留䩭与叱豆浑及南丘鹿结、休官曷呼奴、卢水尉地跋等率众降西秦乞伏乾归,被授予官爵。参见“陇
湖名。又作“阔连纳浯儿”、“阔滦海子”。“纳浯儿”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呼伦湖,亦称达赉诺尔,达赉湖。《旧唐书》作“俱轮泊”,《一统志》作“库楞湖”。在呼伦贝尔盟西部新巴尔虎右,左二旗间,有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