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52—768年,凡17年。②见“钟”(1666页)。
壮族青年男女社交风俗。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柳江流域。每年春节期间或三月三举行。届时,男青年裂布为帕,带往歌圩上,在对歌中如遇到意中人,即将布帕予之;女的答以绣花鞋或汗衫、绣囊、绣球等物,作为相互爱慕
即“龙佑那”(496页)。
见“小海”(150页)。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见“兀剌忽卫”(111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乌里雅苏台界志》。1869年9月4日(清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清朝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特派立界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
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据说由来已久。各村寨普遍设置,通常包括寨老、寨主和龙师三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凡寨中成年男子,只要识字,有办事能力和办事公正及熟识宗教仪礼者,均可作候选
参见“哥邻羌”(1836页)。
见“萧辅道”(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