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矢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即“仰华寺”(801页)。
满语音译。清代东北地区八旗内未经挑甲考试的幼丁。“幼丁”习惯语,不限于年幼,成壮者亦称之。它与挑甲落选的※余丁有异,亦与支领钱粮的※养育兵不同。非谓西丹不图进身军伍,实因其人数众多而八旗兵额有限,年复
古代藏族家族姓氏。唐吐蕃时有此姓,藏文作“dbas”,又译作韦氏。该家族中曾有多人出任高官。赞普赤祖德赞时,大相杰多日即出自未氏,其结伙谋害了赞普,支持达磨赞普篡权,后排除异己,唆使达磨毁寺灭佛,吐蕃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中京显德府所辖六州之一,领灵峰、常丰、白石、均谷、嘉利5县。州治在中京西北100华里处,故址即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北额穆,一说为该省龙井县(今延吉县)太阳乡屯东之太阳古城。辽灭渤海后,于
书名。南宋李心传撰,为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姊妹篇。40卷。记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史事。始建炎元年(1127),迄嘉泰二年(1202),记70余年间有关诸事605项。有甲乙两集。甲集20
藏医著作名。系※第斯桑结嘉措所著。约成书于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在其主持勘刻新版《四部医典》后。对※《四部医典》详加注释,是公认的权威性的《四部医典》注释本,推动了藏医学术的发展。有木刻版,共4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下隆卜、下隆布、下陇卜。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流域之结古乡。宣德二年(1427),其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
即“驯鹿”(9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