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扎谋克
金朝皇帝侍卫亲军的称谓。女真语“合扎”,意为亲军;谋克,百夫长之意。因以皇帝近亲领之,故名。
金朝皇帝侍卫亲军的称谓。女真语“合扎”,意为亲军;谋克,百夫长之意。因以皇帝近亲领之,故名。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祥兴年号。1239—1251,凡13年。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库尔勒。即今新疆库尔勒市。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1929年,由焉耆县析置库尔勒设治局,后改
北宋与河湟吐蕃间的战争。宋神宗赵顼即位后,推行拓边政策,采纳王韶“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的主张,决意先取河州(今甘肃临夏)吐蕃大首领※木征(唃厮啰之孙)。熙宁五年(1072)七月,命秦州(今甘肃天水)
?—899唐末南诏王近臣。白蛮(白族先民)。仕南诏王隆舜(877—897年在位)。隆舜“好畋酣,多内嬖”,沉迷佛教,常出巡东京(今昆明)等地,随王左右,由※郑买嗣守国,大权旁落。唐昭宗乾宁四年(897
见“伊列河”(804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医巫闾山”(10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