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尔朱兆”(579页)。
见“阿苏特”(1207页)。
1811—1897清代书画家。字雪湖、号野桥。安徽怀宁人。回族。幼家贫,仅就学私塾一年。年青时从事商贩,闲暇自学诗、画,积久有成。多画山水,亦写花卉,笔法苍厚、善用积墨,颇得名家龚贤遗风。晚年,名重江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能合啰”。掌管畜牧事,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4案头。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
见“巴达哈伤”(414页)。
1826—1874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正学。彝族。云南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人。原籍蒙化直隶厅南涧(今南涧彝族自治县)小李自摩村人,本姓“字”,因入赘李家而改姓。少时作奴仆。咸
见“茂萨”(1331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藏语音译。又译噶布伦,尊称为协卜拜和萨旺。※拉藏汗执政时已设,多由大贵族充任。清乾隆十六年(1751),废西藏郡王掌政制,设噶厦政府,任命噶伦4人(3俗1僧)主持之。其中设首席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