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旗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古国名。8世纪中期回纥首领※骨力裴罗创建。定都于鄂尔浑河上游※斡耳朵八里(今蒙古境内哈喇巴喇哈逊)。前后历15汗。汗国以内9族(九姓回纥)为基础,加外9部构成。汗系为药罗葛氏。唐德宗贞元十年(795)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①辽朝对部分女真人的称呼。一作回跋、回拔、回怕里。因居住地中心在回跋江(或称回怕川、晦发川,今辉发河)故名。来源于黑水靺鞨。初分布在辽咸州(治今辽宁开原县老城镇)东北,粟沫江(今第二松花江)以南地区;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见“鞑靼”(2488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天祥。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显英子。祖籍江西吉州庐陵人。弘治五年(1492),袭宣慰使职。奉调从征施州银山岭。六年,随征贵州都匀。七年,以随军赴贵州平苗之功
见“大翁”(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