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拜都拉·斡里汗
见“爱毕勒达”(1899页)。
见“爱毕勒达”(1899页)。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1633—164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七女。初号淑哲公主,后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二月,许婚蒙古族内大臣二等梅勒章京鄂齐尔桑子铿吉尔格。顺治二年(1645)正月,成婚。铿
见“品达鲁虢部”(1651页)。
?—175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那拉氏。聂克色孙。康熙二十六年(1687),袭祖父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官至内务府员外郎。雍正十年(1732),授内务府主事。十一年,署正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见“唐括部”(1924页)。
西魏大臣。字澄镜。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族子。少好学、性沉稳。初为北魏殿中侍御史,累迁司徒右长史、安东将军。尚宣武帝元恪女阳平公主,拜驸马都尉。元修(532—534)继位后,晋广川县
?—182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乾隆五十一年(1786),升前锋参领。五十二年,随将军福康安镇压台湾林爽文领导的农民起义。赐号“斐灵额巴图鲁”。五十九年(1794),擢吉林副都统。嘉庆初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交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人。不是固定职业,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撮合,一般是由能说会道,多少了解一点市集行情者充任。主要为买卖双方议价,或代为计量,或从中撮合促成买卖与交换。
即“秃麻”(10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