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 —1756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雍正十年(1732),随喀尔喀亲王策楞等败准噶尔军于鄂尔浑河畔之额尔德尼昭。十一年,督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居来流水(今拉林河)、活论水(今拉林河支流活龙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如有的迁居西北路(治今内蒙古多伦县北)。后改汉姓董、术二氏。
见“耶律善哥”(1322页)。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金代为※完颜希尹所立之庙。希君字谷神,以创制女真文字有功,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诏令依苍颉立庙于盩厔(今陕西周至)例,为希尹立庙于上京纳里浑庄(今吉林舒兰),委本路官1员与本千户春秋致祭,所用诸
见“板楯蛮”(1294页),“賨”(2294页)。
见“巴尔虎”(408页)。
汉晋时对※黑僰濮、※文面濮、※赤口濮的统称。参见诸条。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