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哲赫林耶

哲赫林耶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称为“新教”。由甘肃河州回民※马明心于清乾隆年间(1735—1795)创立并传播。源于阿拉伯也门地区的沙孜林耶,又吸收其他苏非派的一些教义。一说与嘎的林耶同属格什板顶耶这个苏非主义派别,嘎的林耶属暗传,而此派为明传。该派对教义、教法的阐述、比较灵活,对宗教仪式也有所简化,如将“主麻”(聚礼)的16拜,简化为10拜;强调“海底叶”(布施)要用于周济穷人,阿訇不能独爱私用;反对教权世袭,主张传贤不传子。受到下层群众之拥护,曾遭到清政府禁止,教众曾参加和发动多次反清斗争。以后由反门宦之教派,发展成为门宦很深的教派。该派除保持伊斯兰教之基本信仰外,增加了对教主的狂热崇拜和神化及对圣徒、圣墓之信仰。主张朝拜教主之拱北(陵墓)。在礼仪上遵循哈乃菲学派之主张,认为教乘、道乘、真乘三者不可分割,但重视跟随教主进行道乘修持之功课。在功课礼仪方面,主张凡是已足封斋年龄的儿童(男12岁、女9岁),就应封斋;入斋和开斋要亲自看新月,反对报月和领月;葬礼主张用《古兰经》转“费达”为死者赎罪;不主张妇女戴盖头、蒙面纱;礼拜时主张穿中国式带襟大褂和长袍,并戴黑色6角锥体帽,男子不留腮须等等。从其第三辈教主马达天以后,实行教权父子相传世袭制。除清真寺外,教主住地设“道堂”,为教主修功办道之场所。被视为圣地,也是政治、经济中心。在教主之下,集若干教坊为一行教地,设热依斯(早期称称海里凡、即办道者、代理人),代主教管理这一地区的各清真寺和教务。内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解放后,废除政教合一制和宗教特权。该派有“沙沟”、“北山”、“板桥”、“南川”四个支派门宦。主要分布在宁夏固原、西吉、海原、银南(主要是吴忠)地区,甘肃天水(主要是张家川)地区、平凉、兰州市等,他如云南、四川、贵州、新疆、黑龙江、山东济南、北京等地有少量的教徒,今约有40—50万人。

猜你喜欢

  • 杜拉尔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 张议潮

    ?—872唐末将领一作张义潮。沙州(今甘肃敦煌西)人。安史之乱后,唐西部边防大部东撤,吐蕃贵族乘机东进,陆续攻陷河西、陇右各州。会昌二年(842),吐蕃达磨赞普被刺身亡,吐蕃内乱势衰。议潮于大中二年(

  • 乙斯勃

    见“乙习本”(3页)。

  • 额者库哈番

    见“额者库”(2531页)。

  • 长官司长官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 伊斯兰教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兰”系阿拉伯文音译,原意为“顺从”,指顺从该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亦称“真主”)的旨意。在中国又引申为“和平”、“安宁”之意。中国旧称“大食法”、“天方教”、“清真教”

  • 撒礼塔

    ?—1232蒙古国将领。又译撒里塔、撒里答、撒里台。初任火儿赤(佩弓矢侍从),故又称撒礼塔火儿赤。太宗元年(1229),与吾也而、王荣祖征辽东,破盖州、宣城、石城等10余城。三年,以高丽杀蒙古使者,受

  • 却克·保力嘎

    见“谢梱”(2301页)。

  • 白龙

    ?—434北魏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太武帝延和三年(434),于西河县(今山西汾阳县)聚众起兵反魏。七月,魏遣阳平王拓跋它督军征之。义军乘魏帝拓跋焘登山临视,伏兵击之,魏帝坠马,几为

  • 纳牙阿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纳牙、乃牙。你出古惕八邻部人。述律哥图子。原依服泰赤乌部。宋嘉泰元年(1201),泰赤乌等部为铁木真(成吉思汗)败于海剌儿河(今海拉儿河),与父、兄擒首领塔尔忽台,欲献铁木真,后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