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喀尔喀法典

喀尔喀法典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为止。据其制定的时间,由19篇法典、法令、判例、解释组成。内容包括各地对呼图克图、汗、官员提供赋役、承担各种义务的规定: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等。本法典具有许多显著特点:较以往法典、习惯法完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执行中根据新的形势不断进行补充和解释;有关喇嘛教的法规特别多,不仅保护喇嘛教的利益,也对喇嘛进行约束;对借贷、贸易、遗嘱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特别是商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刑事犯罪的惩治更加严厉,所罚牲畜高者达300头;执法者判决不公正也受处罚;规定了一套较详细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规定诉讼当事人双方亲属、友邻不得充当证人,以企裁判公正。法典有力地维护了佛教上层、王公的利益和封建秩序,故能行使200余年之久。它是研究清代喀尔喀蒙古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和法制的重要文献。法典旧抄本保存于恰克图(今蒙古国阿尔丹布拉克)附近伊热郭勒河边的善卓图巴衙门里,严禁一般人阅览抄录。1914年,俄国蒙古学者札穆萨拉诺抄录了一本,送至彼得堡科学院东方博物馆,并与图尔诺夫合作,于1923年发表法典的解说本。此外,戈尔斯通斯基、札穆萨拉诺及梁赞诺夫斯基均有俄译本。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也大量引用了法典的条款。普契科夫斯基又将俄译本还原为蒙文,题名称《衙门用的喀尔喀吉鲁姆》。旧抄本不分篇章,抄录及翻译者加了篇章及标题。

猜你喜欢

  • 那尔巴图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 仁惠皇帝

    ※“侬峒起义”后期首领侬智高的封号。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侬智高”(1462页)。

  • 血缘婚

    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 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 项从周

    见“项崇周”(1569页)。

  • 班朱尼水之盟

    蒙古乞颜部首领铁木真(成吉思汗)与部下饮水盟誓抗击克烈部。宋嘉泰三年(1203),铁木真与克烈部王罕激战于合兰真沙陀(今内蒙古乌珠穆沁旗北境),以兵寡失利,部众溃散,退至班朱尼河(又作巴勒渚纳河,今呼

  • 打鱼水达达

    即“水达达”(424页)。

  • 都秀千户部落

    藏族部落名。分布于青海共和县中部沙珠玉、英德尔、黑马河等乡。为海南地区交通要冲。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被废黜后解送北京,途经青海湖边该部所居贡噶诺尔(更尕海)时去世(一说逃脱)。初名都秀群木札,原在贵德

  • 卯里孩王

    见“毛里孩王”(360页)。

  • 三河王

    十六国时期后凉创建者略阳氐豪吕光的称号。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吕光据凉州、河西之地,建立后凉。后凉太安四年(389),称三河王。三河究系指汉河东、河内、河南三郡之“三河”,抑或指吕光所置三河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