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申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部监禁。后获释,隶蒙古正白旗,补蓝翎侍卫。寻复以罪革职,降辅国公。其镇国公爵由从弟巴巴克和卓承袭。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部监禁。后获释,隶蒙古正白旗,补蓝翎侍卫。寻复以罪革职,降辅国公。其镇国公爵由从弟巴巴克和卓承袭。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书名。壮族风俗志书。1篇。北宋吴处厚(字伯固,福建邵武人)撰。作者在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任大理寺丞时,曾到广南西路宾州(今广西宾阳一带)审理讼案,见到当地居民“相呼不以行第,唯以各人所生
西夏石雕。白沙石质,近似正方体。长65、宽67.7、高57厘米。圆雕男性人像,面部浑圆,颧骨高突,粗眉上翘,双目突出,鼻梁短粗,獠牙外露,下颚置于胸前,裸体,肩与头齐,肘部后屈,双手抱膝,下肢屈跪,背
又名《皇朝通典》。书名。清官修。1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间成书。体例与《续通典》同,分为九典。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五十年(1
见“和宁路”(1445页)。
即“乞儿诺尔”(123页)。
?—172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温都氏。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康熙三十六年(1697)圣祖玄烨亲征噶尔丹,特简为陕西按察使,历陕西布政使、巡抚。四十二年,奉命会勘河南府至山西,由黄河挽运事宜,以赈
?—1759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大台吉。姓绰罗斯。准噶尔名将大策凌敦多布孙。初领准噶尔一昂吉,驻牧于察罕呼济尔等地。乾隆十五年(1750),以喇嘛达尔札杀弟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自立,耻为其属,与辉特台吉阿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书名。为记录回回医药方剂的著作。著者不详。成书于元末。原书36卷,大部分已佚,明初有刻本,今存明抄本。有人认为该书内容有以阿拉伯医学与中国医学相结合之处,以为元代回回医学家的遗著,一说是一部阿拉伯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