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郎工噶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充当东科尔。次年升任七品噶厦小仲译。二十五年(1899),升六品仁木营官。三十年(1904),晋升五品昔孜营官。谙熟营务,干练有为。三十三年(1907),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补授戴本,管辖营伍,操练士卒。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充当东科尔。次年升任七品噶厦小仲译。二十五年(1899),升六品仁木营官。三十年(1904),晋升五品昔孜营官。谙熟营务,干练有为。三十三年(1907),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补授戴本,管辖营伍,操练士卒。
地见“丹津班珠尔” (379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217号卷子。全卷藏文12行。系吐蕃河西大尚论节度衙发出之文件,内载议准部下达日扎夏请封之事。内容是:龙年孟春一月上旬,大尚论节度衙收到部下达日札夏自宗喀孜
明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明洪武(1368—1398)时,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壁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和泥首领龙咀,从纳楼分出,给予土司职衔,建立巡检,世领其所辟地区。主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玛台河、鄂尔浑河。东至奎索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察汗山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界,南至噶尔噶图,北至鄂尔浑河接额鲁特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本准噶尔后裔,初依噶尔丹,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自幼聪慧,好读经书。及长,在杨玉科帐下委办白井盐务,筹运军响。因勤劳务实功,赏戴花翎,以都司秩委署云龙州三七汛把总,后补龙陵左哨千总,兼办剌井盐务。同治十年(1871),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春秋时秦国谋臣。其先为晋人,亡入西戎事戎王。通晋、戎语。戎王闻秦穆公贤,使其观秦。与穆公广论治国安邦之道。穆公爱其奇才,遂用内史廖计,离间其与戎王的关系,以优礼待之,与其“曲席而坐,传器而食”(《史记
1258—1313元朝大臣。康里氏。太府少监明里帖木儿子。至元十九年(1282),为世祖内府必阇赤(书史)。二十一年,任监察御史,迁云南行省理问,领云南王府事。后被劾夺官(一说因逆权臣桑哥,被谮,籍家
?—1103※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苏来曼·阿尔斯兰汗子。11世纪60年代末,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统治者,拥有桃花石·博格拉汗称号;1080—1103年,为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02年,出兵河中(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