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把事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粮食管家。受值日大头人管领,经管官寨的粮食收支,设专门账簿,年底向土司报账。任职者每月可得7—8斗粮食的津贴及部分牛场所交的酥油。多利用其职进
即“寿昌”(955页)。
即“叶什勒池”(539页)。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得”。其不同于※“温塔”,仅以狍、犴、鹿等兽皮制作,且样式与做法也不同。“温塔”因以整张皮作鞋底和鞋帮,故有皱折;此用多张兽腿皮拼制而成,不仅无皱折,且美观、结实耐穿
见“耶律佛顶”(1313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战国末闽越王。秦始皇统一后,被废为君长,其地归闽中郡管辖。秦末各路诸侯叛秦,率闽越兵投奔鄱阳令吴芮,佐楚贵族项羽、项籍灭秦,但项羽、项籍“废而不立”。后附刘邦击项籍,因佐汉有功,汉高祖五年(前202)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
779—831中唐诗人、大臣。字微之。鲜卑元氏,河南洛阳人。隋朝兵部尚书※元岩六世孙,唐舒王府长史元宽之子。幼孤贫,母郑氏亲授书传,9岁即工属文。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补较书郎。宪宗元和元
即“斡剌纳儿”(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