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旺布里特甲拉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见“报匣”(106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博巴或博日、博米。因地区不同,又称康巴(西康康区)、安多哇(甘青地区,又称多麦巴)、嘉绒哇(四川阿坝藏区)等。分布在西藏、甘、青、川、滇5省。解放后分布在一个自治区、9个自治州、
见“吉囊”(681页)。
一作启明。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廉年号。1010—1022,凡13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书名。清代末年巨国柱等撰。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内共刊乡土志44四种。其中有镇迪道14种:迪化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昌吉县(二)、绥来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见“克失旦”(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