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婚仪习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一带。过去赫哲族结婚,有的将新娘接回后,即进夫家拜天地成婚;同江县一带则新娘被接来后,不马上进夫家,而与陪伴来的兄嫂弟妹等被安置在另一家暂住。当日晚,新郎及其亲友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那也勤、那亦勤。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元朝秘史》记载为那牙吉歹之后裔(《史集》作札黑速之后裔),相传其好装扮官人,故名(蒙古语意为“官
又称“祖娘节”。解放前广西巴马、都安等地瑶族最隆重的祭祖节日。每年夏历五月廿九日举行,传说是为了纪念创造万物的女天神“密洛陀”,一说是庆贺瑶族“始祖娘娘”米罗莎的诞生。每逢这个节日,家家户户都准备甜酒
①(?—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巴喇斯腾额哩陀音长子。号察罕巴尔。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驻牧乌喇特界内库埒谟多。二十八年,授札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子乘,号吏隐居士。长秀之子。咸丰六年(1856)进士,官工部郎中。著有《随轺笔记》、《玉林诗草》、《可青诗余》及《鉴初集》。
见“北周律令”(534页)。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即“大对卢”(81页)。
见“慕容儁”(24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