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丁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高句骊国官号。一作“褥萨”。为高句骊王国下辖大城的最高长官(据《北史》、《隋书》,高句骊族凡5部,每部设“褥萨”一),比唐都督府之都督。新旧唐书《高丽传》中有“北部傉萨高延寿”、“南部傉萨高惠贞”率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释迦也失的封号。宣德九年(1434),明中央王朝封※释迦也失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
?—1217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忽勒、博罗浑、钵鲁欢、孛罗浑、博鲁温等。许兀慎氏。以智勇著称。原附属主儿乞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主儿乞部亡后,被铁木真(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充当“那可儿”
见“十五善射处”(10页)。
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1833—1875清同治年间西北各族反清起义首领。人称“尕大师傅”、“马尕大”。甘肃东乡北庄人。东乡族。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马葆真之孙。同治元年(1862)响应陕西回民大起义,率领东乡一带回、东乡
见“耶律贤”(1302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