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内相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参见“政事堂”(1578页)。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参见“政事堂”(1578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编年体与演义体结合的蒙文长篇历史小说。全称《大元盛世青史演义》。由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今辽宁省北票县下府乡)协理台吉旺钦巴勒(1795—1847)及其子著名蒙古族文学家尹湛纳希(1837—1892)两
即“仙人”(571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品甸,即今云南省祥云县城区。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见“吐迷度”(767页)。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族地方官。又名小播五。贵州都江厅(今三都东南)人。苗族。曾参加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后降清,并助清军镇压都江、古州(今榕江)等地苗族起义军。光绪年间(1875—1908),累官至古州镇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西魏大统年间氐族起义首领,南秦州(治今甘肃西和县西南)氐帅。大统十六年(550),于北谷聚众起兵反魏,各地纷起响应,覃洛聚洮中,杨兴德、苻双围平氐城,姜樊哙占武阶(治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并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