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至正(1341—1368)年间置(一作永乐五年由明玉珍所设宣抚司改置,下辖东流和臈壁峒两蛮夷官司),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安抚使田驴蹄归附,令袭原职。清康熙(1662—1722)初,安抚使田永封附清,仍袭原官。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至正(1341—1368)年间置(一作永乐五年由明玉珍所设宣抚司改置,下辖东流和臈壁峒两蛮夷官司),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安抚使田驴蹄归附,令袭原职。清康熙(1662—1722)初,安抚使田永封附清,仍袭原官。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察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属※涅刺部。
见“好屯河卫”(937页)。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鼎里、鼎利。如史载宋元祐元年(1086)四月,西夏派遣使臣鼎理旺裕勒宁等赴宋朝贺皇帝登宝位。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即赵州(今云南大理市凤仪镇)。境内“白蛮”大族有王、杨、李、赵4姓。系南诏王直接统治地区。参见“十睑”(8页)。
西夏文谚语集。西夏学士梁德养编于仁宗乾祐七年(1176),刊于乾祐十八年(1187)。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5厘米,面7行,计62页。前有序,后有跋。正文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八言
布依语音译。亦译“样梭”、“浪俏”、“朗绍”、“朗冒”。汉语称“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谈爱找对象之习俗。流行于贵州。多于节日、街日举行。地点在田野、山坡间。开始时一般为集体进行,一群男青年对一群女青年
?—1511哈萨克汗。又译木伦都克汗,一作巴兰杜克汗、巴兰都黑汗。※克拉依汗子。1480—1511年(一说1488—1509)在位。为争夺锡尔河流域诸城,与月即别(乌兹别克)汗穆罕默德·昔班尼长期作战
辽代对边防地区诸游牧民族户的称呼。又作乣户。亦称“边防乣户”。依本族旧俗从事生产,为辽守边。其衣食之源,全赖畜牧。绩毛饮湩,以为衣食。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