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策凌敦多克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骨头”。俗称“土舍”。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头人。为土司官寨的代理人,与土司同出一源,在本地区常任重要职务,土司外出,由其代行职权,遇战事可任带兵官指挥作战。有自己的官寨和管
参见“定乡”(1527页)。
见“长白山”(365页)。
元差役名。见“隅”(2135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约1300—1345元代戏曲家、画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入中原后,因爱慕钱塘山水胜景,举家定居仁和(今杭州市)梅村。曾为国子监生。工散曲,套数、小令极多,隐语亦佳。善丹青,属水墨苍劲一派。画山水、人
即“望建河”(2096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绕青海湖而居的藏族之俗称。即千布录、刚咱(察)、汪什代克、都受、完受、曲加洋冲、公洼他尔代、拉安八族。古之西羌,唐以后统于吐蕃。明代蒙古族据青海,失其地,多远徙,留者为蒙古所役属。清雍正二年(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