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剌葛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明哈密都督。故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顺王※罕慎之弟。畏兀儿人。弘治元年(1488)自兄被杀后,率众暂住边地。次年,明廷命将回赐罕慎的马驼价物给之。十月,袭都督同知职。五年(1492)受诏与都督佥事阿木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撒米、撒完。彝语音译,意为“平和慈祥的人”。他称撒尼人或撒尼。主要分布在云南路南、弥勒、丘比、泸西、陆良、罗平、宣良、昆明、武定等地。有著名长诗《阿诗玛》等传世。详见“彝族”(25
见“回离保”(781页)。
皮口袋。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旧时鄂伦春人皮制用具的一种。以4条犴大腿皮或2个犴头皮制作,3—4天做成,可用十几年。每只可装粮食或肉干50斤。黑龙江省逊克、呼玛和爱辉县
1874—约1930辛亥革命志士。字冰吾。四川成都人。回族。早年习经,曾留学日本政法大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回国,主张创办新学,普及教育,改良宗教。曾任嘉定中学教务长,上海中国公学教员、并创办北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即“兀的改”(108页)。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办事人”。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各部落共同推出一名人选,由※宗本(相当于县一级地方政权“宗”的官员)决定。负责传达宗政府的命令、宗政府与部落的联络及向小部落派
金代对沪沟河(今永定河)河神的封号。大定十九年(1179)封,初,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终特准建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