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旁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又称吐谷浑道。丝绸之路东段支线,不通过河西走廊而自陕西西安(古长安)至甘肃陇西,沿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进入新疆。汉武帝(一说汉宣帝)时即开此道。晋隆安三年(399),僧人法显从长安至印度,宋永初元年(42
藏语音译。又作仲新。意为“买地”,又作“卖地”。实际是出租性质的土地。以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卖”出,到一定年限再由“卖”地人收回,物款不退。与出租地的差别仅在于此系提前交租。“卖”地人多为较贫困的※
藏语音译,意为“大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即“努尔哈赤”(1262页)。
见“耶律隆先”(1320页)。
十六国时期中山敕勒(丁零)族首领。约晋永嘉三年(309),当石勒攻掠并州山北诸郡时,归降。建兴四年(316),趁中山(今河北定县)、常山(今河北元氏县西北)一带蝗灾严重,率领不堪忍受石勒统治和压迫的丁
壮族领袖韦拔群领导的早期农民革命运动。1922年至1923年,韦拔群(1894—1932)曾在广西东兰县发动农民运动,清算土豪劣绅。1925年,他从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回来后,先后在东兰创办了三届农
见“伏连筹”(797页)。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