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
隋时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为地区小可汗。隋开皇三年(583),与阿波可汗同随沙钵略可汗拒战隋军,兵败。素睦于阿波,为沙钵略所忌,发兵击之,败后亡奔达头可汗玷厥。
古籍名。亦作《交趾异物志》、《南裔异物志》。1卷。东汉议郎杨孚撰。主要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特有的动、植物的形状、习性和矿物资源等等。原书已佚,但后世多有收辑,对研究古代岭南风物颇有价值。
见“硕德八剌”(2029页)。
?—169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世居哈达。初任二等侍卫。顺治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明桂王朱由榔至贵州,败其将李成蛟、李定国。康熙十三年(1674),以营总兵随康亲王杰书征耿精忠
1762—1823拉卜楞寺贡唐仓第三世活佛、学者。又称衮秋丹白准美。生于英武乡浪坎木村(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美仁乡得合茂村)。出身贫苦农民之家。5岁入扎西曲岭之佐格寺。7岁被确认为二世贡唐仓活佛转世灵童,
清代至民国年间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号之一。与※元盛德、※天义德合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大号”。创始人山西太谷县人王相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等,康熙(1662—1722年在位)中,曾在费扬古军中任伙夫
?—779唐代回纥汗国第三代可汗。又作牟羽可汗。名移地健。药罗葛氏。※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次子。唐乾元元年(758)娶仆固怀恩女。次年父卒,嗣立,建号爱登里罗汨没密施颉登密施合俱录毗伽可汗(译意为
见“沮渠蒙孙”(1513页)。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