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
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人类始祖。传说盛行于战国时期。始见《楚辞·天问》。相传,她搏黄土作人,始有人类。她人面蛇身,一日可70变。与伏羲相婚,繁衍人类。因置婚姻,后祀为皋禖之神。曾为人类炼五色石补天,折鳌足支撑四极,治服洪水,杀猛兽。今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传说洪水泛滥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即指她与伏羲。
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人类始祖。传说盛行于战国时期。始见《楚辞·天问》。相传,她搏黄土作人,始有人类。她人面蛇身,一日可70变。与伏羲相婚,繁衍人类。因置婚姻,后祀为皋禖之神。曾为人类炼五色石补天,折鳌足支撑四极,治服洪水,杀猛兽。今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传说洪水泛滥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即指她与伏羲。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1809清朝大臣。正黄旗蒙古人。伍弥特氏。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前锋授为蓝翎长。随征金川、台湾,俱有功。累迁参领,赐号“继勇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随将军福康安、参赞海兰察抗击入侵后藏
即金胡里改路。清文献改用此名。并认为,和罗噶(胡里改)非瑚里哈河(牡丹江),应是今乌苏里江。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索葛莫贺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伊犁河流域中、下游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西域古城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和《元经世大典图》。耶律楚材《西游录》作不剌。《常德西使记》作孛罗城。《元史·耶律希亮传》:中统三年(1262),希亮曾两次至不剌城。《明史》作怕剌。古城遗址在今新疆
1382-1463明朝将领。字尚节。蒙古族。把思台子。父于洪武(1368-1398)时归附明朝,封通州卫指挥佥事。父、兄卒后,因侄管失奴年幼,遂借袭其职,为都指挥同知,备御辽东。宣德(1426-143
见“耶律敌烈”(1318页)。
位于今山西西北部云中山、句注山迤西,桑干河、汾河上游和黄河东岸一带。分南北两部:北秀容川为契胡尔朱氏所居,北魏时尔朱氏世为北秀容酋长,所居梁郡城当今朔县西北,一说尔朱氏所居秀容应在肆州(治今山西忻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