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妻姐妹婚

妻姐妹婚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娶亡妻的姐妹,即“续娶妻姐妹婚”。《左传》:卫庄公娶陈女厉妫,生孝伯早死,娶其娣戴伪生桓公。近代维吾尔、土家、景颇、鄂温克、鄂伦春、珞巴等族,亦如此。不少学者认为,此种形式为“妻姐妹婚”之典型。其二为一男子同时或先后娶几姐妹为妻。实为一夫多妻制之一种形式。古文献记载颇多,《史记》:尧“以二女妻舜”。春秋时贵族盛行姻娣婚。《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指姐姐出嫁时,须随嫁一妹和一侄女,或数妹同时随嫁。《左传》载,穆伯娶莒国的戴己和声己两姐妹,声己即为随姐出嫁之娣。春秋以后,中原很少再行此俗,而少数民族地区尚继续流行。《晋书》称刘聪以太保刘殷二女为贵嫔,又以刘殷孙女4人为贵人。《魏书》记载太武帝拓跋焘娶赫连屈丐三姐妹;孝文帝先后纳冯熙3个女儿为后妃。明代建州女真有“婚嫁娶其姐,则妹以下皆随为妾”的风俗。近代西藏的僜人、赫哲、黎和独龙等族,仍保留这种婚姻形式。门巴族则多由男子入赘女家,与几姐妹先后成婚。个别学者将此类称做“夫姐妹婚”。妻姐妹婚残存原因:一曰,为保持夫妻双方两个家族之间的姻盟关系和利益;一曰,为便于照顾亡姐之遗孤。亦有学者认为,当与买卖婚或宗教因素有关。

猜你喜欢

  • 察罕喇布坦

    ?—1737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拉扎布之子。雍正元年(1723)因父拉扎布附罗卜藏丹津反清,逃奔巴尔喀木,偕弟旺舒克喇布坦降清。九年,因劝阻其父附土尔扈特诺尔

  • 谭拜

    ?—1650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剌氏。侍卫阿敦之子。少从征战。天聪五年(1631),以牛录额真随军围大凌河城,以功予骑都尉世职。八年(1634),迁甲喇额真。九年,随多尔衮等招抚察哈尔部众。崇

  • 刘瓒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著有《毛诗古韵》3卷,《律服考古录》2卷,《齐乘考证》6卷。

  • 世里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氏族之一。与大贺、遥辇等氏族合称为三耶律。契丹开国后以耶律为国姓,诸耶律皆为皇族。一说为契丹始兴之地,后于此建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南),是“世没里”、“世里没里”(今译西喇木

  • 风琶蛮

    见“丰琶部落”(199页)。

  • 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一世

    见“达什东多布”(736页)。

  • 仲孜会议

    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代表为商讨政务所举行的扩大会议。会议规模视政务之轻重有大小之分,均由4名仲译、4名孜本主持召开,故亦称“四仲四孜”会议。小型会议有三大寺堪布、札萨克、台吉代表参加;大型会议有三大寺

  • 谈马颜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 张嘎

    蒙古族摔跤手光荣获胜的标志。蒙古语音译。亦译景嗄,意为“彩带”。蒙古族自古喜善角力,获胜者得到首领的奖励和重用。蒙古贵族如窝阔台、拔都等还蓄养一批力士参加角逐,重奖获胜者。据说自佛教传入蒙古后,一位活

  • 文轺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子乘,号吏隐居士。长秀之子。咸丰六年(1856)进士,官工部郎中。著有《随轺笔记》、《玉林诗草》、《可青诗余》及《鉴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