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蒙协定
抗日战争时期汪精卫南京伪“国民政府”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缔结的协定。1941年春汪伪政府代表周佛海与伪蒙疆政府代表李守信等在日本操纵下,于青岛签订。以共同“反共”为宗旨的协定。伪蒙疆政府承认汪伪南京政府是中国正统的政府,南京伪政府承认伪蒙疆联合政府是“高度自治”政府,允许用成吉思汗纪元和四色七条旗为政府旗帜,并可在长城各口驻兵,以此确立两个傀儡政府之间的关系。
抗日战争时期汪精卫南京伪“国民政府”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缔结的协定。1941年春汪伪政府代表周佛海与伪蒙疆政府代表李守信等在日本操纵下,于青岛签订。以共同“反共”为宗旨的协定。伪蒙疆政府承认汪伪南京政府是中国正统的政府,南京伪政府承认伪蒙疆联合政府是“高度自治”政府,允许用成吉思汗纪元和四色七条旗为政府旗帜,并可在长城各口驻兵,以此确立两个傀儡政府之间的关系。
?—927契丹开国初期将领。字敌辇。契丹族。六院部人。夷离堇(军事首领)蒲古只孙。史称其幼有志节,善辞令。契丹立国前夕,阿保机为于越(契丹语官名,总知军国事)时,曾为近侍。阿保机登位后,屡向其讨计,曾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接察哈尔正白旗,西邻察哈尔正黄旗,
1697—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策凌旺扎勒、仓吉杰贝洛旦。藏族。拉萨北部达隆人。属喀司族系。阿旺仓巴之子。后因家族纷争,改名多喀,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自幼聪慧,善习书法、历算。嘉庆十六
契丹语音译。“厚重”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出使契丹,益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设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诗中有“两朝厥荷情斡勒”句,自注:“
见“罗武”(1415页)。
古代乐名。以源于疏勒(在今新疆喀什一带),故名。该乐接近于龟兹乐。后传入中原。主要乐器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琵琶、横笛、箫、筚篥、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等。为隋九部乐、唐九部乐和十部乐之一。
1377—1402明代蒙古可汗。或译琨特穆尔、衮忒睦尔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孙,※额勒伯克汗长子。明建文元年(1399),父被瓦剌部领主乌格齐哈什哈所杀,遂于次年即汗位。因明、蒙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境内黄河官渡口之一。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谕令管旗都统勘地辟置,时称官渡。备有官船两只,供往来过渡之用,另由土默特旗派渡防御1员、骁骑校1员、骑兵15名,负责递送公文,巡缉
即“完颜陈和尚”(1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