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计议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又作莫昆、木昆。满语音译,意为“兄弟”、“同姓人”。汉译其意为“宗族”或“家族”。女真、满洲等族指称血缘相同的成员所结合的大小群体。与金朝阿骨打初设的“谋克”氏族单位相似,同属于父系血缘的组织。清代八
见“巴达哈伤”(414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村寨专管庄稼的人。每个村寨人数不等,由群众推举,负责安排村寨的播种、除草、积肥、收割及砍柴等生产事宜。与群众共同商定时间,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寨众帮助。春播后由其轮流巡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1407—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额森、厄僧。初被明廷称为“瓦剌都总兵答剌罕太师淮王大头目中书丞相”,后称为瓦剌可汗。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马哈木孙,※脱懽子。其为人足智多谋,善用兵。正统四年(1
金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完颜璟年号。1196—1200,凡5年。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辽代部族名。辽代末年,女真大军压境,※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自立为王,率众西走,在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得该部响应,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
东北古族名。仅见于《新唐书》,学术界认为即北魏时豆莫娄的异译。来源于※北夫余。地域与※豆莫娄同(一说其居于清代布特哈城之西境,约指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至阿荣旗、布特哈旗一带)。唐开元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