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5世纪时※达斡尔族的称号,见(735页)。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即“哈密”(1630页)。
清代云南永昌府葫芦国部落首领。佤族。汉称葫芦王。雍正、乾隆年间人。葫芦国辖今沧源县班洪、班老和与其毗邻的缅甸永邦一带。葫芦国的来历与当地佤族广泛流传的人类祖先是从葫芦里出来的传说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见“昔里吉”(1345页)。
?—前135故匈奴王。一作子军,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率众归附汉朝,封安陵侯,赐食邑1550户(一作1517户)。武帝建元六年(前135)病死。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
即“马湩”(159页)。
1597—1666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佟佳氏。牛录额真努颜之子。天聪四年(1630),由佐领擢前锋参领,率军攻明锦州,奋勇冲杀立功。六年,与护军参领鳌拜略明边,俘获人口数千。后屡败明军,以功晋三等
见“浑脱”(17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