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粮军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见“李雄”(1022页)。
即“拔也古”(1363页)。
明代湖广保靖司代理宣慰使。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荩臣之妻,彭守忠之母。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一月,子未袭而卒,受命护理印务,署司事。四十一年(1562),捐银替寨民纳秋粮。“政令
参见“高皇歌”(1915页)。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见“焉耆”(2022页)。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韦州静塞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12监军司之一。驻地韦州(威州,今宁夏中卫县韦州镇),初称韦州监军司,毅宗奲都六年(1062)改称静塞军。备宋环、庆2州。
地名。汉䝠道县地,属天水郡。东汉末于此置南安郡。隋以武阳县改置,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唐没入吐蕃。宋元祐五年(1090)升古渭砦(寨)置,治所即今陇西县。金为临洮路巩州治。元为陕西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