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米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吐蕃大臣。又作名悉腊。娘氏人,唐时译作“明氏”。吐蕃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任御史及政令。晓书记,通汉文,久居长安,致力唐蕃和好。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奉赞普命,赴唐求婚,至长安,受
西藏噶丹巴族先民。又称米琼屯结。藏族。生于拉萨上游的林地。14世纪末15世纪初人。出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大臣噶尔东赞家族,父噶德桑波在元代蔡巴万户长哀嘎多吉手下为官,后为帕竹政权乃溪卡宗本之侍从,旋任拉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夏河县甘家乡,通称“甘家石石崖寺”。寺四周悬崖高耸,怪石林立,被人附会为胜乐佛宫殿。是安多地区较著名的佛教修行地。17世纪时高僧噶丹嘉措建此禅院,任命塔尔寺热绛巴策丹嘉措为住持。后
见“二十四史”(6页)。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书名。清礼亲王※昭裢(1776—1829,满族,清太祖努尔哈赤次子代善之后,号汲修主人)撰。15卷。以亲身经历和见闻,以杂记形式,于嘉庆、道光年间撰成。记述清朝兴起至嘉庆时之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典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清代前、后藏地方势力间夺权斗争。康熙六十年(1721),清朝平定侵藏之准噶尔军后,委任后藏康济鼐·索南杰布为首席噶伦,总理政务,阿尔布巴·多吉杰布、隆布鼐·扎西杰布、扎尔鼐·罗追杰布为噶伦,组成政权。
即“兀林答”(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