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
又称“棉博”。怒语音译,意为“协作”。过去云南怒江地区怒族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协作形式。在农忙季节或建造新房时,任何一家都可邀请本家族成员及同寨相好前来帮忙。助耕时间多为一二天,被帮助的人家每
?—173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三等男斐雅思哈之孙,都统素丹之子。康熙四十年(1701),袭父爵三等轻车都尉,任护军参领。五十四年(1715),以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入掠哈密北境
?—1789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先世出自新疆回部。初为骑兵。从征金川、西藏有劳绩,官守备。又征金川,以功赐“劲勇巴图鲁”号,擢参将。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任云南腾越镇总兵。四十九年
见“俺答汗”(1884页)。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主事充任,并设管理案卷经书2人,小写6至7人。凡噶厦公所官员及各营官升补,发赐蒙古僧人、尼泊尔人路照。达木八旗事务,各大活佛转世掣签,更换五台山札萨克喇嘛
1940—1941年新疆阿尔泰地区哈萨克族反对盛世才暴政之武装斗争。起义导火线是缴枪事件。1940年1月,盛世才之阿山视察委员会指定成立清枪委员会,分东山、西山两路,收缴哈萨克牧民作为生产工具和自卫武
见“耶律章奴”(1319页)。
旧时裕固族部落名。裕固语称巴依赫达,“巴依”,意为“富有”、“富贵”,“赫达”(即敖赫达),意为“部落”; “巴依赫达”,意为“富人的部落”,主要分布在今甘肃省肃南县大河区榆木山附近的金窑寺(古称经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