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即“段寿辉”(1697页)。
①辽封爵。清宁四年(1058),耶律仁先由吴王徙封。 ②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大定七年(1167),世宗子完颜永功、明昌元年(1190)世宗子完颜允升先后受封。
壮族传统翻土工具。亦称脚犁,壮语称踏所。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为木架铁铧。犁架由扶手、犁杠、脚踏木组成,多为农民自制;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重约2斤。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但适用于多石、巨根错节、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
绥远省政府秘书处刊物。1929年创刊,石印,16开,塞北通讯社编辑。以传达政令、沟通蒙汉关系为宗旨。内容有省闻、蒙闻、公牍、讲演等栏目。每期出400份,分送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13旗、各省区政府
?—927契丹开国初期将领。字敌辇。契丹族。六院部人。夷离堇(军事首领)蒲古只孙。史称其幼有志节,善辞令。契丹立国前夕,阿保机为于越(契丹语官名,总知军国事)时,曾为近侍。阿保机登位后,屡向其讨计,曾
大圣燕帝史思明年号。759—761年。凡3年。
772——846唐朝诗人。字乐天。一说其先世为西域龟兹胡人。北齐五兵尚书白建后裔。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曾祖白温时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县北)。襄州别驾白季庚子,生于河南新郧。文辞富艳,尤精于诗笔。贞
唐吐蕃军政建制。 “如”,藏语义为“翼”。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今卫地香曲一带。为吐蕃“五如”之一。分上下叶如,辖10个千户所,人口70万。设“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