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春
见“朋春”(1482页)。
见“朋春”(1482页)。
金代行政建置。治所在咸平府倚郭县平郭(今辽宁开原县北老城镇)辖境相当今辽宁省北部铁岭以北辽河流域地。包括咸平府府属平郭、铜山、新兴、庆云、清安、荣安、归仁、玉山等8县,及韩州所属临津、柳河2县。全路共
?—87东汉时北匈奴单于。继※蒲奴单于后立为北匈奴单于。其立年,因史书失载不详。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鲜卑入左地击北匈奴,大破其军,被斩。是时,北匈奴大乱,屈兰、储卑、胡都须等58部,口20万,
见“哈烈”(1630页)。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即“斡亦剌”(24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明末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崇祯间(1628—1644),自带土兵粮饷,同容美(在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元助明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军,“以功”由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长官晋升为石梁安抚使。因争边
在南京中华门外花木乡南北中村。为纪念清初伊斯兰学者刘智(约1664—1739)所建。始建于乾隆(1736—1795)年间,先后于同治九年(1870)和光绪三十三年(1907)重修。原建有石门柱一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