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兰阿鲁带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1869清代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达尔罕王旗人。咸丰(1851—1861)年间,和赵保承(绰号二喇嘛,蒙古人)等发动起义,后与喀喇沁右翼起义首领白凌阿联合,发动蒙汉群众与清军作战,转战各地。同治二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密岔。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武定、禄劝、弥勒、祥云等县及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元明傣族土司。唐为茫蛮部重要分布地,元明为傣族先民百夷所居。元至元(1264—1294)中,立孟定路,隶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司。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县西孟定。总管府建置年代有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及三十
元代小面额纸币。指五文以下中统钞。世祖中统元年(1260),始印行中统元宝交钞,面值由十文至二贯文共10等,无厘钞。元人称钞一贯为一两,百文为一钱,十文为一分,一文为一厘,故五文以下钞为厘钞。至元十二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藏传佛教教派。源自帕主派。宋淳熙七年(1180),达垅塘巴·扎希贝在拉萨北部之达垅地方建达垅寺,立派收徒,因以为名。该派僧人以戒行严整著称。该寺第九任堪布扎希贝考(1359—1424),曾被明成祖封为
1751—1823清朝宗室、诗词书法家。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1789),封成亲王。嘉庆四年(1799),在军机处行走,亲王领军机自此始。十八年(1813),督捕天理教首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见“明禅”(1404页)。
即“斡剌纳儿”(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