怛没
见“呾蜜”(1388页)。
见“呾蜜”(1388页)。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旧时壮族土官名。为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一级(相当于区、乡)土司衙门的首席土官。负本峒总责。下设总化(总管)、副峒、掌峒、钱峒、权隘各1人,分管各村屯及有关事宜。世袭,接替时由知州、知县加委。领有官田以为
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次女墓碑名。1949年出土于吉林省敦化县南5公里之六顶山,现藏吉林省博物馆,《渤海史稿》、《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附录其全文。碑文记述公主一生行状。对研究渤海早期历史,特别是渤海文化受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
书名。金毓黻(1887—1962,字静庵,号千华山民)著。书成于甲戌年(1934),凡20卷。有千华山馆、1977年汉城太学社和台北文海出版社本。卷1与卷2为《总略》,卷1为元以前汉文献中渤海史料摘编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①东汉末年武都氐族首领。又作杨濮、杨璞、杨仆、杨阜。自称武都氐王。时群雄割据,武都治下辨(今甘肃成县西)无所统。曹操以其为武都太守,招集流亡,民赖以安。延康元年(220)七月,率族人内附,居于汉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