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行法
?—1416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行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之子。永乐二年(1404)袭父职,迁居景冷。同年,以明朝遣内官张勤颁赐麓川,遣人进贡。继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五年、六年、七年、九年,相继遣使贡献,并获厚赐,与明往还密切。十一年(1413),请以弟※思任法代职,获允。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行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之子。永乐二年(1404)袭父职,迁居景冷。同年,以明朝遣内官张勤颁赐麓川,遣人进贡。继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五年、六年、七年、九年,相继遣使贡献,并获厚赐,与明往还密切。十一年(1413),请以弟※思任法代职,获允。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
见“麻书土司”(2099页)。
见“耶律淳”(1304页)。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1737—1797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松桃大塘人。苗族。家贫,靠耕种少量土地和卖草鞋为生。少时习武,正直刚强。乾隆五十八年(1793),与四川秀山县青龙屯汉民一起,抗粮抗租,捣毁土司衙
见“引者”(399页)。
见“诸抹”(195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伊宁县东南约52公里处,海拔784米。北倚天山阿吾拉勒山,南临伊犁河。墓地东西长约6公里,南北宽3.5公里。估计有墓250座,其中多数为土墩墓,少数封堆周围有石圈,个别封圈有石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