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拉
独龙语音译,即木锄。见“时而魁”(1068页)。
独龙语音译,即木锄。见“时而魁”(1068页)。
见“巴拉吉尔”(414页)。
中国西北古族名。自称盍稚。关于其族源,主要有两说:一说氐、羌同源而异派,认为殷周时,氐族尚未从羌人中分化出来,甲骨文虽有“氐”字,但含“絜带”、“征发”之意,并非族称,春秋战国时,始作为族称;一说氐、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168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禄氏,以地为姓。顺治四年(1647),由笔帖式授吏部副理事官。八年(1651),授骑都尉世职。十二年(1655),擢吏部郎中,因事革世职降为员外郎。十八年(1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西魏起义首领。又作刘平。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原为稽胡帅,后附西魏,官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刺史。大统七年(541)三月,举兵反魏,据上郡(治今陕西韩城县南)。不久,为大都督于谨所败
即“纳喇特岭”(1273页)。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清代屯齐哈达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30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