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①见“耶律屋质”(1317页)。 ②见“耶律洼”(1303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一称太汗都督府。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哒活路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太汗为都督,职位世袭。辖附墨、奄蔡、依耐、安屋、犁、榆令、罽陵、碣石、波知、
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本侵略军操纵下伪满洲国与伪蒙古军政府缔结的反共协定。1936年,由伪满洲国外交大臣张燕卿与伪蒙古军政府总裁德穆楚克栋鲁普在新京(今吉林长春)签订。协定主要内容为双方“共同防共,军事同盟
见“耶律弥勒”(1315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
辽、金时女真族诸部族之一。分布于琵里郭水(亦称拔卢古水,即今佛特库河,位于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境内)流域。世祖完颜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勃堇(部长)为达纪、胡苏。后该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
见“伯颜帖木儿”(1093页)。
?—1407或1408东察合台汗国第四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汗之子。1403年继位。次年,遣使向明贡玉璞、名马。1405年,以哈密忠顺王安克帖木儿为东蒙古鬼力赤可汗毒死,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