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明代蒙古称谓。亦作乌雅罕、乌由浑。均为蒙古语音译。为蒙古太师、丞相等※赛特领主之妻的尊称。与※阿哈(阿噶)相同。《武备志》、《登坛必究》意译作“娘子”。如永谢布领主※亦思马因太师之妻称为郭罗泰乌由浑。
参见“布鲁特”(469页)。
?—551东魏、北齐官员。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兄临淮王元或无子,遂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温和,明于政理,提出“省人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
?—19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库雅拉氏。同治四年(1865)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绪三年(1877),官翰林院侍讲学士,充咸安宫总裁。四年,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扎萨克图罕车林端多布病故,
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族。夜郎鉤町(今云南广南县境)王※邯之弟。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鉤町王为侯。引起王邯怨不附。王莽暗示牂柯大尹周钦(又作歆)诈杀邯。邯之弟举族反汉,攻杀钦,州郡所
见“番役”(2264页)。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阿泥、昂聂。如史载宋熙宁四年(1071)九月,西夏派遣使臣阿克尼威明科荣等赴宋朝进贡,表乞绥州城。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元代地名。又译伯勒赫图。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东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弓匠积养
苗族祭祖盛典。俗称“吃牯脏”。苗族认为祖先的灵魂居住在木鼓里,故以木雕男女像,象征始祖。木鼓用楠木制成,长2米,直径40公分左右。平日放在一个鲜为人知的石窟中。祭典每隔3至13年(或7、9等奇数)举行
1206—1251蒙古国宗王、大将。又译扩端、库腾。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次子。父在位时,受封西夏故地,驻河西,后又得东平路(治今山东东平)47741户为食邑。太宗七年(1235),率右路军征南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