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食抛盏
见“抛盏”(1057页)。
见“抛盏”(1057页)。
见“宫”(1749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
①西域古族名。一作月支。周秦至汉初,游牧于敦煌、祁连间。其族属,《魏略·西戎传》称其为羌,《旧唐书》谓其为戎。学术界则众说纷纭:有突厥说、雅利安人说、伊朗族说等。王国维认为《逸周书·王会解》中的禺氏,
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唐代突厥族葛罗禄部西支首领。其部原游牧于北庭西北、金山以西地区。因地处东,西突厥间,常视其兴衰附叛。永徽(650—655)初附唐。开元(713—741)初,葛罗禄部遣使入唐。天宝十二年(753)率军助
参见“初云”(1172页)。
清代官员。满族。字慎修。初为翻译生,由户部改部选知县。精于医术,著有《厚德堂集验方萃编》4卷。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见“赫连勃勃”(2423页)。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总章元年(668)九月,唐司空李绩亡高丽国,十二月,于原高丽所统区置都督府9、州42、县100,上置都护府,以薛仁贵为都护统领之;下以高丽等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县令,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