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回族学者马以愚著。分上下两编,计26章。上编包括源流、辨名、滩险、航运、名胜、文艺共6章,下编分县记述,包括宝鸡、章凤、两当、徽县、略阳、宁强、广元、昭化、剑阁、苍溪、阆中、南部、蓬安、南充、岳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王岱舆撰。共分五篇:第一篇为提纲,总说本书的要义及其重要性;第二篇述“真一”,说明真主为独一的存在;第三篇述“数一”,说明天地万物的由来和圣人在天地万物中的尊贵;第四篇述“体一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契弊、契苾羽。游牧于鹰娑州(今新疆焉耆西北裕勒都斯河流域),北邻多览葛。隋大业元年(605),共推首领※契苾歌楞为易勿真莫何可汗,反抗西突厥泥撅处罗可汗,建牙贪汗山(今新疆天山东部)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书名。又称《西域记》、《西域琐谈》、《异域琐谈》、《遐域琐谈》、《西域旧闻》、《西域总志》、《新疆纪略》、《新疆外藩纪略》等。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七十一撰。全书8卷,卷首有舆图。卷1、卷2为“新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长子。同治四年(1865),袭亲王爵和旗札萨克职。先后任御前大臣、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门提督、崇文门监督等要职。在京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济纳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有阿济纳河,在盛京将军所辖境内,与恰库站扎穆峪相近。
苗族亲属称谓。苗语音译,相当于汉语“老表”。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女青年之间的关系。此称谓源于姑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