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溪等处长官司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1414),属铜仁府。清废。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1414),属铜仁府。清废。
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北120公里处。出土有炼铁用小坩埚、铁渣、矿石、陶瓴、陶罐等。在距地面约20厘米处,发现1件灰陶三耳罐,从陶罐形制看,为汉代龟兹遗物。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古城名。吐谷浑所筑。《太平寰宇记》卷154载:“三足城皆吐谷浑昔有此地时所筑”。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一带。属洮州。
即“赫哲喀喇”(2423页)。
书名。今人陈述(1911—1992)辑录的辽代文集。凡13卷。述字玉书,河北乐亭人。在前人《辽文存》、《辽文萃》、《辽文续拾》的基础上,补辑《辽史》、《高丽史》等众多史书中有关文献,以及方志中著录的和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
即“龙骥”(495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