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1963字锡嘏。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旗毕克齐镇人。7岁入私塾读书,后入归绥中学。1923年5月参加归绥学生会组织的反帝爱国学生运动,后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并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
见“乌苏里江”(341页)。
蒙古国大将。又译折里麦、哲里马。兀良哈氏。札儿赤兀歹子。居不儿罕山(肯特山)地区。自幼侍从铁木真(成吉思汗),被誉为“有福庆的伴当”(《元朝秘史》第211节)。曾相随逃避蔑儿乞人追击。南宋淳熙十六年(
?—1197蒙古国建立前主儿乞部首领。又译撒察、薛扯。另“别乞”(“族长”之意)。忽秃黑秃主儿乞之子。与铁木真(成吉思汗)同宗,均为合不勒罕曾孙。原附札只刺部札木合。宋淳熙十六年(1189),率众归依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清代学者。字西斋。江苏青浦人。生于清嘉庆、道光之际(1796—1850),渊源家学,好为古文,中年后尤殚心史学,积十数年之功撰※《西夏书事》42卷。另撰著有《廿二史金石考异》、《明史纪事本末》、《补历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用枕。流行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形呈长方,内实棉絮或驼毛之类。外覆以布或缎。有首、足之分。首枕稍高,足枕稍卑。使用者多为王公贵族。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见“别里古台”(1070页)。